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5年教师招聘公告
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进校园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从2025届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到我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见《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进校园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
(3)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证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被列入《黑名单及其国家联合惩戒备忘录》并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方法及流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参与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12月10日14:00-15:00
报名地点:就业中心楼多功能厅(三)
3.报名所需资料
(1)《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进校园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含个人近期证件照);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A4大小);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4)就业协议书;
(5)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诚信承诺书(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招聘岗位的专业目录参照附件3;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须在报名时提供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报考。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讲课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线为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跟岗实习环节。
(四)签约
经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1周内与茅箭区教育局、毕业院校签订《三方协议》。因签约期放弃出现的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面试合格线的)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考察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复检医院由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在具备体检资格和条件的医院中指定。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二)考察
1、考察工作区教育局进行,考察工作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地考察、信函考察、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
2、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示、聘用
考生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通过茅箭新闻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未经用人单位同意不按要求报到上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因应聘人员的原因造成聘用结果有失真实情况的。
(二)对伪造相关资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1《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进校园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中所列的内容,由茅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其他有关事宜,考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
咨询电话:茅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0719-8686936
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19-8791332
监督举报电话:0719-8787755
十堰市茅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附件1: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进校园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和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进校园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茅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进校园公开招聘2025届高校毕业生专业参考目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