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房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不含新机制)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6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房县2023年公开招聘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不含新机制)招聘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在落实卫生防疫要求的前提下,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3年房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0名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具体岗位见湖北教育考试院网公告,网址http://nc.hbea.edu.cn/news/default.aspx)。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学习成绩优良,身心健康,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相应的学历,其中,报考初中岗位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岗位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房县在职在编教师。

三、报考程序及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全省统一笔试,按照湖北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网上报名、缴费、笔试等,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2023年义务教育教师招聘笔试划定最低合格控制线为40分,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控制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符合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应于3月15日9时至3月24日17时(工作时间)到十堰市教育考试院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加分前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初步人选名单。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考生笔试成绩,分学段分学科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面试初步人选低于该学科招聘计划的,将该学科剩余招聘计划调剂到报考人数较多的学科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程。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材料为: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

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发布公告。面试初步人选不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审查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审查人员注明事由并签字,经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分管领导签字存档备查(如考生在现场,应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依该学段该学科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制定面试工作方案。面试初步入围人选名单下发后,县人社局会同县教育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

4、面试。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五、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时加试笔试。

六、考核、体检

对进入考核、体检人选采取函调、实地考察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进行体检。考核对象须在考核前将个人档案及相关材料提交到县教育局。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招聘人员。考核、体检不合格者或出现自动放弃的,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房县人民政府网、今日房县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举报电话(县人社局:3223722;县教育局:3109286),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聘用:根据岗位拟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岗位确定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工资起薪手续。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

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房县教育局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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