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高中阶段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8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湖北省丹江口市公开招聘引进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告

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我选湖北筑梦水都计划促进大学生来丹就业创业办法的通知》(丹办发[2017]34号),决定公开招聘引进高中阶段学校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丹江口市第一中学高中英语2人、高中生物1人,招聘汉江科技学校中等职业技术机电指导2人。

二、招聘条件

(一)高中英语教师、高中生物教师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双一流”大学相应师范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

3.往届毕业生具有高中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持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或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一是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二是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三是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四是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中职机电指导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限电气工程类专业。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承诺最低服务期5年。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招聘:一是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二是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三是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四是试用期内的新招录(聘)人员;五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按照十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的“才聚十堰智汇秦巴”2023年十堰市大学生留(回)堰活动日程安排,组织两场现场招聘面试,考生可选择其中一场面试按时到场。

第一场面试:2023年3月25日上午9:00,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综合体育馆。

第二场面试:2023年3月26日上午9:30,哈尔滨工业大学一校区活动中心101和104多功能厅。

四、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招聘对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招聘对象于2023年3月24日前在丹江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rcdj.rzv5.com/完成。报名资料包括:(1)《丹江口市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引进报名表》;(2)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电子扫描件;(3)往届毕业生按公告招聘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电子扫描件。

2.现场报名。(1)考生可在公告的面试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资料。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大学生毕业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按公告招聘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的复印件。

(3)现场报名通过审核即可参加现场面试。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此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的限制。

(三)面试。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政治素养、教育专业、语言表达、教学专业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取无学生讲课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为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去掉考官评分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的最低合格线为75分。

(四)签约。现场面试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签约人选,签订就业三方协议。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另报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和资格条件后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五)体检。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在丹江口市具有资质的定点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时间由人社局、教育局通知招聘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采取函调和档案审查的方式,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考察时应聘人员需提供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等符合招聘条件的资料。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会议审定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待遇

(一)入职待遇。享受丹江口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和工资待遇。

(二)住房补贴。在丹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丹购房的,分别给予12万元、8万元一次性购房补贴;在丹租房的,分别给予不超过6000元、4000元一人一年的补贴,连续补贴三年。

(三)生活补贴。给予在丹就业的博士8万元一人一年生活津贴、硕士研究生5万元一人一年生活津贴,连续发放三年。

六、其他事宜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招聘条件、程序、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二)招聘对象因参加招聘到丹江口市的体检费在正式入编到岗后由聘用学校予以核销。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丹江口市公开招聘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9-5239200

丹江口市教育局0719-5230031

附:《湖北省丹江口市高中阶段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引进报名表》.docx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江口市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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