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2021年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2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精神,郧阳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郧阳区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岗位为:
序号 | 乡镇幼儿园 | 招聘岗位数 | 备注 |
合计 | 30 | 分A、B两组,每组招聘计划为15个。 | |
1 | 白桑关镇幼儿园 | 3 | |
2 | 谭山镇幼儿园 | 3 | |
3 | 梅铺镇幼儿园 | 3 | |
4 | 刘洞镇幼儿园 | 2 | |
5 | 白浪镇幼儿园 | 2 | |
6 | 南化塘镇幼儿园 | 4 | |
7 | 大柳乡幼儿园 | 1 | |
8 | 青曲镇幼儿园 | 1 | |
9 | 安阳镇幼儿园 | 1 | |
10 | 青山镇幼儿园 | 1 | |
11 | 鲍峡镇幼儿园 | 3 | |
12 | 胡家营镇幼儿园 | 3 | |
13 | 五峰乡幼儿园 | 2 | |
14 | 叶大乡幼儿园 | 1 |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报考者须符合以下岗位资格: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资教生(含特岗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户籍须是十堰市郧阳区户籍(公告发布后户口迁移的无效)。
3.学历及专业要求:大学专科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教育学类的学前教育专业,音乐与舞蹈学类的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专业,美术学类的美术学、绘画、漫画专业,设计学类的艺术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专业。
4.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曾被单位除名(辞退)的;
3.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4.郧阳区在职在编正式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不受理报考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本人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县(市、区)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2021年4月6日至10日)
1.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均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hbea.edu.cn/)进行,报名费参照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标准执行,笔试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合计100元/人,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50元,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减免手续。
2.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21:00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进入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3.2021年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县”的方式进行,即:岗位计划和人员编制核定到学校,考生报名志愿分类别填报到县,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均使用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两寸、20KB以下)。
本次乡镇幼儿园招聘岗位分A组和B组,A组招15名、B组招15名。分A、B组,便于面试组织,报考A组的考生只能参加A组的面试录取,报考B组的只能参加B组的面试录取,AB组互不交叉,请考生在报名时注意A、B岗位报名人数分布。
4.报名期间,报名情况在考生报名系统定期更新。
5.网上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笔试考前一周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备赴考。
(二)笔试(2021年5月9日)
1.笔试考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两个科目,分别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命题。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科目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以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
综合知识科目涵盖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英语、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为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考试成绩×70%+综合知识考试成绩×30%。
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鄂人社发〔2010〕36号)精神,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资教生、特岗生),报名本次招聘考试且参加了统一笔试,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加5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8∶3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考务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省直相关部门组织巡视并指导各地开展巡视工作。
笔试成绩于5月底前在湖北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面试初步人选确定。区教育局、区人社局按照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发布的笔试成绩,根据报考的A、B组,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分别定面试入围初步人选名单(因教育教学需要,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可不核减岗位,通过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并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审查。区教育局会同区人社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初步人选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如下: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笔试准考证相同的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料;其中属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应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获得相应学历证明及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2021年8月31日应提供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按时提供的,不予聘用。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初步人选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在面试资格审查期间,出现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情况的,依各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并列入围考生可同时参加面试。
3.面试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主要以讲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和考核
对进入考核体检的人选采取函调形式进行考核,同时组织体检。考核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工作期间或待业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考核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郧阳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经确认后,依次递补。
七、选岗聘用
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规则,组织拟聘人员选岗。乡镇幼儿园岗位的A组和B组,按照成绩轮流选岗,即两组第一名考生成绩高的组先选岗,然后另一组第一名的选岗,接着前一组的第二名选岗,然后另一组的第二名选岗,以此类推。
聘用岗位确定后,由区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新招聘教师到岗后,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编制实名制登记手续,并核发工资。
咨询电话:0719-7224036
十堰市郧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郧阳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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