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5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满足学校用人需求,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bn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

1.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和职称为高级职称的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招满即止。

2.其他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具体截止时间:

①辅导员岗(含心理健康教师)至2022年4月30日报名截止;

②管理岗至2022年4月30日报名截止;

③专技岗至2022年5月15日报名截止;

④体育学院教师岗(硕士研究生)至2022年6月15日报名截止。

相关工作另行通知(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hbnu.edu.cn)。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1.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和职称为高级职称的岗位,报名须提交个人简历、业绩成果简要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至指定报名邮箱:hsdzp@hbnu.edu.cn,咨询电话:0714-6575256,郭老师。

2.其他岗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zp.hbnu.edu.cn),申请注册成功后进行在线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应聘岗位。咨询电话:0714-6572927,吴老师。在线报名需上传材料如下:

①身份证(正反页);

②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

③就读大学以来的毕业证、学位证书(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如中共党员身份、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和文件等;

⑤应聘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

由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及其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初审合格者,在考核前复审相关资料原件,并在规定时间到校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截止时间要求: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具有博士后经历的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学历和职称:学历为博士研究生和职称为高级职称的岗位,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其他岗位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上述规定日期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学历和学位要求:

所有应聘人员本科阶段必须为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且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要求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国外、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湖北省人社厅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具体工作由湖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

(一)考核方式

1、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和职称为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聘者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和相关业务能力。面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自我介绍。简要介绍个人专业、科研、实践、业务、专长等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课堂试讲,时间控制在45分钟以内,内容由校内用人部门确定;现场答辩,由应聘者接受面试专家质询。

2、其他岗位的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二)笔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方面情况,笔试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面试满分100分。

在资格审查和笔试阶段,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低于1:3的比例时,学校研究确定岗位计划予以取消、核减或保留,并对外公布。当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

(四)总成绩计算

1、学历为博士研究生的和职称为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

2、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各岗位总成绩计算如下:

辅导员岗(含心理健康教师):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管理岗: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专技岗: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体育学院教师岗(硕士研究生):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人员排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办法执行。心理测试由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与咨询中心负责。学校人事处、用人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拟聘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心理测试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对被取消拟聘资格和自动放弃资格的,在核定的岗位数内,经学校研究后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审定。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hbnu.edu.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被聘用人员根据国家和湖北省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为学校正式事业编制。

八、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具体防疫要求将另行通知。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九、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hb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和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湖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zp.hbn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公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4-6572927

监督举报电话:0714-6573766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11号

湖北师范大学

2022年4月12日

附件: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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