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教师招聘简章

发布时间:2019-10-0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大冶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简章

为满足工作需要,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区教师160名,其中城区初中教师60名,小学教师10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各类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适应学校工作需要。

4、各学段教师条件要求:

(1)学历要求:城区初中教师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城区小学教师为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岗位学历放宽到全日制专科。

(2)年龄条件:招聘对象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8年5月1日后出生);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现已服役期满正常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和2012年度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城区社区网格员年龄放宽到32周岁,硕士研究生放宽到35岁。

(3)教师资格要求:报考城区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其中属2018年应届毕业生的,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4)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在处分(罚)期内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受辞退、开除处分的;

(四)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的非应届毕业生;

(五)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六)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七)我市现有编制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聘用的人员。

三、笔试加分条件

(一)服务期满(含2016年度统一签约)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加5分;

(二)我市农村二女绝育户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根据市委冶发[2010]7号文件);

(三)2011年以来经大冶市人武部、大冶市人社局联合考试入伍现已服役期满正常退役的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3分;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另加1分;荣立三等功的另加3分(根据大冶市政府冶政发[2011]14号文件);

(四)2012年度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城区社区网格员现仍在职在岗且2016、2017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根据2012年度大冶市公开招聘社区网格员简章);

同一报考人员笔试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四、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方式

(一)招聘单位、岗位。

(二)招聘方式。招聘采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8年4月30日至5月9日。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24日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1、大冶市人民政府网(www.hbdaye.gov.cn);

2、黄石人事考试院网(www.hsrsksy.gov.cn)。

大冶市政府网(www.hbdaye.gov.cn)为大冶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工作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发布。

报考岗位请查询《大冶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及招聘条件一览表》。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2018年4月30日9:00至5月9日17:30登陆黄石市人事考试院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大冶市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含上传照片,照片规格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Kb,报名所用照片均应与此保持一致;未上传照片或者上传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段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考试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信息错误或不符合条件的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本人的报名序号,请注意保存。报名咨询服务电话:0714-8729796。

(三)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18年4月30日9:00至5月9日17:30期间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缴费成功者即视为报名成功,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则视为放弃。根据鄂价费[2007]18号文件规定,应聘人员需要参加《公共基础》和《专业能力测试》,计收费100元整。

(四)现场确认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享受笔试加分政策对象于2018年5月10日上午8:00至5月11日下午17:00到大冶市人事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

1、“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我市农村二女绝育户及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的独女户的考生,凭大冶市卫计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2011年以来经大冶市人武部、大冶市人社局联合考试入伍现已服役期满正常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凭市人武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2012年度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城区社区网格员现仍在职在岗且2016、2017年度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凭大冶市委政法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经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加分人员在大冶市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笔试成绩加相应分数。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5月17日至5月19日,登录黄石人事考试院网凭个人提交报名申请时网络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核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分为《公共基础》各《专业能力测试》两门。按3:7比例折算入笔试成绩。《公共基础》为各类应聘人员通用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人文、科技等综合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测试》为岗位专业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分学段分学科分别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9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成绩及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后,在大冶市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

七、笔试

笔试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能予以开考,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合并、调剂、核减招聘岗位计划,经合并、调剂、核减计划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计划,并在大冶市政府网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改报,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可实行退费(退费时间另行通知)。改报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9:00至17:00。

八、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2、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其他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应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对资格复审合格者,通过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参加面试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面试人员中有弃权的,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难以提供的或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

3、面试方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2005]1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体检不合格,经报市人社局核准,可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另行产生递补体检人选。但递补人选必须是已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如无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教育局组织实施,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相关情况。考核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

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缺额,确因工作需要,报经市人社部门同意,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并参加体检、接受考察,但递补人选必须是是已参加面试环节的考生;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十一、公示

笔试成绩、笔试加分人员名单、面试入围名单、总成绩、考察、体检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信息,均在大冶市政府网上进行公示。

十二、聘用管理

试用期12个月考核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填写《拟聘用人员名册表》,报市人社局核准后办理合同聘用、鉴证和相关人事手续。

十三、纪律监督

市纪委、监察委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大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4日

附件:大冶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及招聘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大冶市2018年度公开招聘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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