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省黄冈市团风县教师招聘公告(20名)

发布时间:2024-04-1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4年团风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优化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9日核准备案,中共团风县委组织部(下称“县委组织部”)、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组织团风县教育局(下称“县教育局”)赴省内高校公开招聘20名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4年团风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相应的学历;

5.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专项招聘实行“现场报名、分批考试、择优聘用、招满为止”。通过发布公告、进校宣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一)发布公告

《2024年团风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含《岗位表》)于2024年4月11日通过团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fzf.gov.cn/)、团风人社微信公众号和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自行下载填写《2024年团风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携带相关应聘材料在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师范大学设置现场报名点。

(1)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4月18日,上午9:00至12:0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B栋1024室。

(2)黄冈师范学院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上午8:00至12:00。地点:黄冈师范学院南校区博学楼B02室。

(3)湖北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8:00至12:00。地点:湖北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特别提示:

上一招聘考点已经签订了就业协议的招聘岗位,下一招聘考点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数。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在本次招聘中重复报名多个岗位,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条件,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证件类的同时提供复印件):①自行下载填报的《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近期免冠两寸登记照片2张;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③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或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④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相应普通话证书;⑤2024年团风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推荐书(附件3);⑥学业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⑦2024年团风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4)。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现场审查。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原则上,应聘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3)关于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取得时间。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须在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具体时间以证书上填写的时间为准。

(4)《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附件5)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表中进行备注说明。

(5)所有应聘人员均须签订诚信承诺书。不签订视为报名失败。

(三)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报名情况及工作安排,在招聘会现场考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在高校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其中,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5的岗位加试笔试,笔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加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主要以测评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学科知识等方面内容。加试笔试满分100分,测试时间为90分钟,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面试暂定两场,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原理组织课程实施,实现教学目标,以及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等学科教师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能力,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长不超过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最低合格线。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加试笔试的岗位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时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

4.考生成绩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综合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5.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参加了笔试的,笔试成绩高者排名靠前;未参加笔试的或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

(四)签订就业协议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现场与相关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空缺,招聘单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

对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按规定组织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2.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采取安排到学校进行岗前实习的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公示

县教育局根据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定,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线索。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确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资格或公示对象主动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首个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管理股  0713-6307807

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6150711

附件:1.2024年团风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24年团风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2024年团风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推荐书.docx

4.2024年团风县赴高校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

5.教育部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zip

团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团风县教育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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