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市英山县2023年城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0名)
英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3日核准备案,英山县人社局、英山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城区幼儿园教师。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报考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单位为英山县第三幼儿园、英山县第四幼儿园、英山县温泉镇中心幼儿园等3所城区幼儿园,计划招聘2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英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5.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英山县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英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于2023年12月19日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考生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英山县教育局人事股(6楼603室)
3.提交资料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
(1)《英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电子照片(20KB以内)1份;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料复印件。
4.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对照公告及附件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5.有关事项说明
(1)年龄计算。公告发布的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均以2023年12月19日起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毕业证、学位证的取得时间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关于学历、学位。应聘人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考生以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
(4)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进行拟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5)关于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应在2023年12月19日(公告发布之日)之前,报名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6)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因电话关机、停机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英山县教育局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其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领取及缴费
1.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领取地点:英山县教育局人事股(6楼603室)。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应于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弃权。
2.缴费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领取准考证时需现场缴纳笔试费用50元。
(五)笔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1.笔试形式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笔试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急需紧缺岗位,按照《关于创新县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促进乡村振兴的若干措施》(鄂人社发〔2021〕34号)文件精神,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合格控制线划定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2〕171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成绩最低合格控制线设置工作的通知》(黄人社函〔2022〕90号),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笔试按卷面满分的40%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及时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发布。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公布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申请,招聘工作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保留招聘计划。
2.面试
(1)面试内容和方式。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以“说课+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发布公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其它具体事项另行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三、成绩权重
(一)考生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十面试成绩×6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二)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组织加试笔试,加试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加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四、体检、考察
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其他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结果报英山县人社局备案。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选岗及备案
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英山县人社局审定后,在英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inay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生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依次进行公开选岗,选岗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选岗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结果等报英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次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英山县教育局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选岗等资料报英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公告及附件所列内容由英山县人社局、英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713-7063280(英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0713-7770096(英山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由英山县人社局、英山县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必要时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附件1:英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英山县2023年公开招聘城区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英山县教育局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