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据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为满足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更好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组织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下称“黄冈职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根据学校发展和相关岗位需求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博士研究生,招聘人数不限。
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岗位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现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在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职院官方网站(http://www.hgp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特别提醒:本次招聘考核、体检、考察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均通过黄冈职院官方网站(http://www.hgpu.cn)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将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和应聘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gzyjsxyrsc@163.com。
2.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3.报名要求。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报名登记表》;(2)身份证;(3)学历学位证书;(4)符合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5)主要成果资料;请报考人员将上述资料材料按顺序扫描后压缩成一个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至黄冈职院人事处邮箱hgzyjsxyrsc@163.com,并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收妥,电话0713—8346455。
邮件主题格式为:[黄冈职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姓名]。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网上报名成功以邮件回复为准,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报考前应征得原单位同意,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黄冈职院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由黄冈职院电话通知。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时间(如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则报考考生的出生时间应为1970年9月30日以后出生);面试前必须已取得博士学位,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拟定(附件3)。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关于学历学位要求。《岗位表》中学历、学位标明的:“博士研究生”,指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面谈考核。
考试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分批组织进行。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1.面谈考核人员的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
2.资格确认。进入面谈考核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其它应聘材料,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于面试前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不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确认或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面谈资格。
3.面谈考核内容及方式。
面谈考核总分100分。主要了解考生学习工作情况、专业学习情况、求职动机和职业规划等。
面谈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通过黄冈职院官方网站公告栏(http://www.hgpu.cn/)发布。
4.考生面谈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谈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考生面谈考核成绩合格后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1.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黄冈职院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集中在市人社局、黄冈职院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备案及聘用管理。
经公示无异议,由黄冈职院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谈人员总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防疫须知
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面谈考核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5)。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面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黄冈职院负责解释。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报名咨询电话:0713—8346455(黄冈职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46369(黄冈职院纪检监察处)
附件:
附件1: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岗位条件表.xlsx
附件2: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面谈考核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5:黄冈职业技术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黄冈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