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民大附院党发〔2022〕60号)和医院实际,为满足事业发展需求,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简称民大医院)是武陵山地区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防保、康复、培训为一体的高校直属附属医院、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湖北省卫生健康委直管医院。

二、引进计划

拟引进高层次人才60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引进人才岗位表》(见附件)。

三、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人才类别

第一层次:学科带头人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研究生。

2.具有正高职称的硕士研究生。

3.曾担任过三甲医院临床、医技科室科主任或副主任的优秀人才。

第二层次:学科骨干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具有中级职称、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博士研究生。

2.具有副高职称、三甲医院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博士研究生。

2.具有三甲医院临床工作经历的高级职称人员。

3.在三级医院担任过中层以上管理岗位的高级职称人员。

(三)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全年视报名情况适时开展考核,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或现场及材料邮寄报名。

(1)电子邮箱报名: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mdyyrs@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岗位名称+2023人才引进。

(2)现场报名及邮寄材料报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医院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土桥大道五峰山路2号

办公地点: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202办公室)

联系人:毛老师0718-8301037

3.报名所需材料

(1)《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含基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扫描件,国(境)外留学的须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复印/扫描件;

(3)身份证、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资格证书复印/扫描件;

(4)个人业绩支撑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医院可根据应聘情况结合实际进行岗位调剂。

(2)现场或邮寄材料报名的,同时发送《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至mdyyrs@126.com。

(二)资格审查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例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即为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

2.关于年龄要求:第一层次年龄不超过55周岁;第二层次年龄不超过50周岁;第三层次年龄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5周岁)。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及时收到有关考试通知或相关事宜。

4.医院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

(一)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品德修养、临床业务能力及业绩水平、科研教学能力、管理水平等情况,提出具体招聘引进意见。

(二)医院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考评,提出具体聘用意见,拟聘用结果报医院党委会研究审议通过。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七、公示

医院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八、聘用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医院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核查档案中,如与招聘条件不一致、隐瞒真实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已工作的拟聘用人员,须在入职前与原单位解除合同。

九、防疫须知

医院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zpgg/)和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网站(http://www.hbmdyy.com.cn/)为本次招聘考核、录用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畅通。

政策咨询电话:0718-8301037(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举报电话:0718-8301017(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纪检监察部)

附件: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2023年引进人才岗位表.xls

湖北民族大学附属民大医院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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