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北省恩施高中专项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1-15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0年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使用编制计划,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英语教师1人,政治教师1人,历史教师1人,地理教师2人,共计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职业体检标准要求;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专项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21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6.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拟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同时在恩施州教育局、恩施高中校园网上转载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下午17:30,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190378924@qq.com。

3.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往届生年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应届生年龄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专业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应届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同时将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业绩证明等材料(应届生需提供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扫描件发送至学校招考联系人指定邮箱190378924@qq.com。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特别提醒

(1)恩施高中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结果。网上报名的考生若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2)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下午5:30,以工作人员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3)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发送报名邮件,切勿反复多次发送报名邮件。凡发送两次及以上报名邮件的,工作人员将随机调取其中一次邮件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网上报名提交相关材料,必须以考生姓名命名加岗位代码一并上传至指定的报名邮箱内。

(三)报名条件

1.本科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的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国贴省贴专家、省级名师或其它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由学校面谈考察确定,符合恩施州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的享受人才引进政策,办理调动手续,。

2.本科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系“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45周岁及以下,且为恩施州外正式在编在岗市直及以上单位公立学校教师或州内非在编教师,由学校面谈考察确定,办理调动手续。

3.2021年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往届本科公费师范生,28周岁及以下,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直接进行双向选择,办理聘用手续。

4.本科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为一本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40周岁及以下,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5.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和直接进行双向选择条件的优先录用,如果招聘计划已完成,学校则取消该岗位的报考并及时通知其它报考人员。

6.往届生必须有高中学段相对应学科的教学经历。

(四)资格审查

1.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的,学校集体研究后可根据报名情况按实际报名人数保留该岗位。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及其它佐证材料。

四、测试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国贴省贴专家、省级名师或其它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人才,由学校面谈考核确定。

2.本科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系“双一流”、985工程、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且为恩施州外正式在编在岗市直及以上单位公立学校教师或州内非在编教师,由学校面谈考核确定。

3.2021年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应往届本科公费师范生,免笔试,采取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直接进行双向选择。

4.本科及以上,其中第一学历为一本院校全日制师范专业应往届本科毕业生,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确定拟聘人员。

测试成绩在恩施州教育局官网查询,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学校会及时调整具体实施时间、地点并通过人社局官网、教育局官网以及短信告知所有考生。

5.实际参加测试考生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6.具体的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没有进行笔试环节的可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须在体检结果出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4.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在校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坚持择优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由恩施高中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七、公示和备案

专项招聘完成后,将专项招聘工作人员报州人社局办理备案。备案材料包括∶1.备案函。详细报告招聘工作实施情况;2.《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备案名册》;3.《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考察工作备案表》。根据备案审查情况,拟聘对象在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拟聘对象有异议的,应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结果备案、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管理

恩施高中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正式聘用前,应要求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或提交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承诺书。用人单位对专项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除国家、省政策有特别规定,招聘人员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九、防疫须知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考前14天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除在接受身份验证、面试答题期间可临时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全程佩戴口罩。测试答题期间,考生应与考官和考务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对健康状况异常的考生,适合继续测试的,在备用隔离候考室观察候考,作为报考职位最后一个测试,不适合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州教育局官网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成绩、结果、公示发布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可上网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500381(恩施高中)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22607(恩施州教育局)

恩施高中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恩施高中2020年秋季专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 恩施高中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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