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0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州人社局《关于做好2020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通知》(恩施州人社函〔2019〕13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临床(卫生)检验类专业教师2名,公共卫生类专业教师1名,护理类专业教师2名,临床医学类专业教师4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恩施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或在记录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州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公开招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州相关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与该单位领导人员有回避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应聘到该单位后与其有回避关系人员将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不得应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应聘人员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一律实行回避。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eszy.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17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登录报名系统:https://zp.eszy.edu.cn:5000
3.所需材料: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根据所报岗位如实、完整填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学位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传至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管理系统。
4.特别提醒
(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邮箱、电话等方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结果。网上报名的考生若24小时内未收到审核结果反馈的,请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2)考生应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填报信息错误或不规范不完整导致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以及提交资料超过规定报名时间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7日17:30,以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人事招聘管理系统上报时间为准,请考生合理安排报考时间。
(3)考生须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后一次性报名,切勿反复多次报名。凡有两次及以上报名的,工作人员将随机将其中一次作为报名依据,因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2.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5的,按实际报名人数保留该岗位。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学校出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学位证、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州外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4.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报名所需学历学位等原件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现行的湖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3)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
(4)州外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5)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测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四、测试
1.测试内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思政理论两部分;面试的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课堂试讲、情景模拟、现场答辩、技能操作考评、试工等灵活的测试方式。
2.测试方式。依据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确定测试方式。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正常进行,但测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1)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达到10倍及以上的实行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博士研究生直接参加面试。
(2)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10的,直接进入面试。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3.测试成绩。测试成绩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测试成绩采取小数点后保留3位数。
4.具体的测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五、体检
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照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工作由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果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体检费用由受检考生承担。招聘单位或受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对结果有异议的项目进行复检。复检须在体检结果出来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岗位,可在同一专项招聘岗位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规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依规递补。
七、公示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班子集体在听取招聘工作情况汇报,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测试、考察、体检及可能影响聘用因素等情况的基础上,依规审慎确定拟聘对象。
拟聘对象在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eszy.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均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备案及聘用管理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以州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事聘用手续。正式聘用前,要求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或提交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承诺书。用人单位对专项招聘人员实行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专项招聘人员可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合同。
九、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的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新冠肺炎真实病情或病原接触史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enshi.gov.cn/zrsj/gggs/jgsydwzkgg/)和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eszy.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恩施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eszy.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密切注意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8431329
监督举报电话:0718-8431064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1月2日
附件:附件1恩施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 2020年恩施职业技术学院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