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0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州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及有关规定,结合全州事业单位使用编制计划,拟面向社会进行本年度第二次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计划

全州共74家事业单位105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1人。其中:

(一)州直属4家事业单位11个岗位招聘13人;

(二)恩施市6家事业单位16个岗位招聘16人;

(三)利川市7家事业单位10个岗位招聘11人;

(四)建始县6家事业单位8个岗位招聘9人;

(五)巴东县12家事业单位17个岗位招聘20人;

(六)宣恩县13家事业单位14个岗位招聘15人;

(七)咸丰县7家事业单位8个岗位招聘10人;

(八)来凤县8家事业单位9个岗位招聘13人;

(九)鹤峰县11家事业单位12个岗位招聘14人。

详细岗位计划见附件《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专项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2017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全日制学生;

4.现役军人;

5.州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按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详细见附件《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表》各岗位具体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考生报名

请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szrsj.gov.cn/),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网上填报资料”→“报考资格初审”→“打印报名表”三个步骤。本次招聘报名系统不收费,也不打印准考证。请考生按以下程序和时间安排在网上报名:

1、填报信息(时间:2017年10月16日8:00至10月20日17:00)。考生进入报名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有关内容,点击"确定"保存报名信息,等待县市人社部门或州直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填报资料须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片(底色为蓝色、白色或者红色,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

(3)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重复报名时,系统会自动拒绝报名。如需再次进入系统对填报信息进行维护,请点击报名系统首页右上角“登录系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可再填报其他岗位,请考生慎重填报。

(4)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测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考生错误填报(写)相关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考需要经过目测并由用人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岗位,请考生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经过用人单位出具允许报名的证明后,考生方可登录网上填报该岗位。

(6)报名过程中,若遇到报名系统操作不成功等技术问题请咨询:0718-8235687。有关报考资格严格以公告为准,其他问题请咨询岗位计划表中的相应联系人。

(7)考生报名注册时自行设定查询密码。此密码是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下载报名表等事项的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忘记密码时,请通过电子邮箱找回。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0月16日8:30至10月20日18:30)。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工作人员将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请考生自行关注报名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按所报考岗位电话咨询州人社局或县市人社局,联系电话见后。

3、打印报名表(时间:2017年10月16日8:30至11月30日18:30)。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及时打印报名表备用。

(二)组织测试。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名情况、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制定测试方案,并发布测试公告。其中,招聘条件为高级职称和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可以不组织测试,直接进行考核;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县级事业单位招聘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硕士以上学位人员,以及行业、岗位、脱贫攻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面试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原则上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达到3:1。如果报名人数不足3:1,经用人单位申请,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可以开考,但拟聘人员测试的综合成绩必须达到百分制60分以上。

测试公告在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公告或者直接与县市人社局、州直各招聘单位联系,获知参加测试的具体事宜。

各县市人社局和州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测试前对参加测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应当予以配合。其中,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仅对笔试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如另外增加体检项目,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体检。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招聘程序暂停;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招聘程序继续。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受检人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岗位,依次递补测试成绩有效的考生进行体检。

(四)考核。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核,进一步审查核实报考资格,对考核对象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党委(党组)对考生测试、体检、考核等情况进行研究,确定拟聘对象,并将研究决定结果报同级人社部门。

(五)聘用资格备案。人社部门对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呈报的拟聘对象进行全面审查,并将拟聘对象资格、测试成绩及体检考核情况在本公告发布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由此出现缺额的岗位,依次递补测试合格的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合格后再予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核准其聘用资格并予备案。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报考岗位年龄限制。各岗位所设年龄统一按自然年的1月1日起计算,比如“35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唯一标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的,请参照《湖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类别确定报考岗位,未纳入参考目录的专业,按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专业参考目录下载地址:http://www.eszrsj.gov.cn/2017/0213/378122.shtml

3.岗位计划表中,“一本”即“按第一批本科线录取”(包含提前批一本),“二本”即“按第二批本科线录取”(包含提前批二本)。

4."专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某项专业工作满2周年及以上。时间计算至2017年10月20日止,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作为报考岗位专业工作经历。报考岗位要求具有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专业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文本格式见附件2)。

5.报名所需学历、资格证明材料须于2017年10月20日前取得。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7年10月2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限定户籍地的,以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记载为准。

7.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网上初审、现场复审、考核、聘用以及测试体检等需要验明身份的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导致被取消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参考。凡涉及违纪违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8.本次考试不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考试培训班,谨防上当受骗。

9.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联系畅通,并关注本网站、县市人社局网站和招聘部门及单位发布的相关考试信息,以免错失机会。

五、聘用及待遇。本次公开考试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一律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和不少于5年服务期的承诺协议,实行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

恩施州人社局:0718-8222869

网络支持电话:0718-8235687

恩施市人社局:0718-8417978

利川市人社局:0718-7285806

建始县人社局:0718-3223557

巴东县人社局:0718-4333315

宣恩县人社局:0718-5822005

咸丰县人社局:0718-6831101

来凤县人社局:0718-6287831

鹤峰县人社局:0718-5289886

中共恩施州委组织部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30日

附件1:恩施州2017年第二次公开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专项文本格式).doc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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