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2021年事业编制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株洲市炎陵县2021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普通高中教师7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炎陵县位于湖南省株洲市东南部,毗邻井冈山,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炎陵县第一中学位于县城中心地带,是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历史悠久,环境优美,工作生活条件优越,教育教学质量高,每年向全国重点大学和高等院校输送大批人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1日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7)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地点:
湖南科技大学报名点:时间2021年4月10日8:00-17:30,地点:
湖南科技大学第二体育馆(湖南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路)
衡阳师范学院报名点:时间2021年4月11日8:00-17:30,地点:东校区数学楼306室(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6号)
湖南师范大学报名点:时间2021年4月12日8:00-17:30,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就业办405室(湖南长沙岳麓区潇湘中路122号)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联系电话:13787828212
4、报名要求:
①根据所学专业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应聘资格。
②报考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有效身份证、学信网学籍电子备案注册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普通话等级证(语文教师须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须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相片3张,并如实填写《炎陵县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③暂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的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交验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未在规定期限内交验的,取消应聘资格。
④保持联系方式通顺,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六、资格审查
1.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在现场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证书、材料等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在任何环节发现,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2.对资格审查合格者,考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考试
1、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如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经报请县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答辩和试讲的方式进行,答辩和试讲均采用百分制。
答辩: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参加答辩,答辩时间为6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人际关系、教学理念、综合分析等能力。根据该岗位考生口头答辩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试讲人选,若没有达到1:5的人选,则全部参加试讲,口头答辩成绩并列者均参加试讲。
试讲:试讲时量为8分钟,备课时长为20分钟,试讲内容为2021年上期高一所对应学科内容(其中英语为译林版、地理为湘教版、其它学科为人教版)。试讲成绩低于70分者不纳入拟聘对象。
3、考试时间、地点:详见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2021年4月14日公告。
考生口头答辩、试讲结束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宣布成绩。
4、成绩合成:综合总成绩=口头答辩成绩×30%+试讲成绩×70%
口头答辩、试讲、综合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八、确定拟聘对象、签约。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前,试讲成绩都相同者,增加板书环节,按板书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对象。综合总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聘用。
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和履约协议书。
签约地点:考点现场
签约时间:所有考生上完试讲后
九、体检与考察
签约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另增加吸毒项目检测,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除须当场复查项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履约协议书。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在校表现等方面的表现。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按应聘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1、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2、被聘用人与炎陵县第一中学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服务最低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离本县教育系统手续,并签订服务承诺书。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十二、监督机制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731-22027976(炎陵县教育局政工股202室)
监督电话:0731-22542803(炎陵县人社局)
0731-26220016(炎陵县纪委监委)
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株洲市炎陵县2021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炎陵县教育局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