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株洲市炎陵县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48名)

发布时间:2021-03-27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1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8名。

一、招聘原则及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炎陵县地处湘东南边陲、井冈山西麓,是中华始祖炎帝神农氏归根之地。境内有衡茶吉铁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条高速公路通过,交通便捷。全县现有公办高中1所,职业高中1所,初级中学7所,九年一贯制学校9所,小学10所,教学点9所,公办幼儿园16所。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①“幼师1、幼师2”两个岗位报考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0周岁以下(即1990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②“职校教师”岗位的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③除以上3个岗位外其余岗位的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1日至2003年7月1日期间出生);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2021年应届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各环节招聘信息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

为4月14日上午8:00至4月18日上午12:00,在此期间通过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报名系统(http://rsks.hnyanling.gov.cn)链接完成报名。

2、网上资格初审时间:4月14日上午8:00至4月18日下午24:00,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考生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与炎陵县教育局联系(咨询电话0731-22027976)。

3、打印准考证时间:完成报名并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另行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

①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

②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③提交网上报名信息期间,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④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

⑤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劳动(聘任)合同等佐证材料。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4月14日为截止日期。

⑦报考人员应当在2021年7月1日前获得学历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

⑧招聘岗位有户籍要求的以户口簿为准,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该岗位规定的行政区域内的户口。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上通知。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对口的专业知识。

(3)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县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凡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笔试采用百分制。

3、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

(2)资格复核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同分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核对象;

(3)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4、专业技能测试

(1)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资格复核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时量为10分钟,备课时长为20分钟。音体美幼岗位专业技能测试增加特长展示内容。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教学的综合素质。

(3)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告。

5、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特长展示成绩×50%+上微型课成绩×50%

笔试成绩、特长展示成绩、上微型课成绩、专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后不再保留。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但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确定入围体检,入围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果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增加考核环节,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另增加吸毒项目检测,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除须当场复查项目外,可在接到通知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地点在指定医院进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提档审查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炎陵县教育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炎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的公告、公示和通知等信息。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疫情防控期间,请报考人员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严格服从有关防疫工作管理。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炎陵县教育局:0731-22027976

监督电话

炎陵县人社局:0731-22542803

炎陵县纪委监委:0731-26220016

本次招聘政策由炎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表1:2021年炎陵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xls

炎陵县教育局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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