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教师招聘公告(20名)
株洲市攸县2020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日制高等师范院校(含全日制综合大学师范或教育院系)2020届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0名。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公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共2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4.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对口,并具有相应等级及以上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师范类硕士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5.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愿意在攸县最低服务五年。
7.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公开招聘中,其他各环节的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络报名电子邮箱和现场报名地址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22日,现场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22日。
(三)报名要求: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现场报名时需携带资格审查所要求相关资料并填写《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网络报名需将《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并按资格审查相关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六、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2月21日—22日。
(二)资格审查地点:攸县发展中心1070室(攸县教育局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资料:
1.《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师范类硕士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并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2020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在校前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处于同校同年级同专业的前50%,或者担任班委会、班团支部及以上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查询打印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四)资格审查其他要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考试
(一)开考比例:
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攸县2020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二)考试时间:2020年2月23日。
(三)考试地点:攸县文化路小学。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口头答辩和上微型课两个环节。
1.口头答辩:时间为3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的淘汰,高于或等于80分的进入下一环节。
2.上微型课:上微型课时间为8分钟,上微型课的备课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的淘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五)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口头答辩成绩×20%+上微型课成绩×80%;
2.口头答辩、上微型课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上微型课成绩高的排前。
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环节中,如有不合格或放弃者,予以递补,递补一次。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和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应聘同一岗位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监督电话
攸县人社局:0731-24327816(监督)
攸县纪委监委:0731-24222449(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公告由攸县2020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攸县2020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3:株洲市攸县2020年面向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学业情况鉴定表.docx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攸县教育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