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株洲市攸县教师招聘公告(260名)

发布时间:2020-05-0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0年攸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6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0年攸县教育局公开招聘260名教师(含专项招聘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27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2002年7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5.应聘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人社部门确定。

6.本公告所称全日制毕业生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

7.2020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8.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

9.岗位要求户籍“攸县”的,指本人在资格审查前是攸县户籍,或者本人在大学入学或参军入伍前是攸县户籍。应聘人员需出具本人户口本或派出所户籍证明。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1.愿意在攸县最低服务五年。

12.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开招聘中,其他各环节的信息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不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应关注网站各环节信息,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四、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应聘人员到攸县政府门户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题栏目登录报名。

(二)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上午9:00--2020年5月25日下午18:00。准考证由应聘人员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考试时间等信息,请应聘人员2020年6月10日关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

(三)网上报名相关事项

1.实行诚信考试。应聘人员须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对从报名到聘用全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前向攸县教育局提交书面说明)。

2.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不能同时报考多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同意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责任。

3.报名时需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片,因上传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尺寸要求而造成不能正常报考等情况,由报名者本人承担后果。报考时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4.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后果。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为有效报名人员。应聘人员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电话咨询:0731-24223810。

5.网上报名期间,尚未审核(未通过)人员可以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结束或网上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6.应聘人员报名通过后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查。

7.防疫期间,请应聘人员自觉做好个人卫生防护,严格服从招聘考试现场防疫工作管理。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丛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应聘人员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报名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二)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告。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1:1的比例在同岗位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试讲、专业能力测试、直接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各岗位考试方式及内容详见附件1。

(一)笔试开考比例:

1.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报经2020年攸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所报岗位不能开考,又符合其他岗位要求的经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岗位。

2.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综合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二)笔试

(1)笔试对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2)笔试内容详见附件1中“笔试内容”。

(3)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纪律要求和违纪处理。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试讲、专业能力测试)

各岗位面试方式详见附件1。面试对象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电话通知。

1.试讲:试讲时间8分钟,考前备课30分钟。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专业能力测试:音体美、幼儿和计算机教师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成绩合成和排名

计算机、音体美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成绩=试讲×50%+专业能力测试×50%

其他岗位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试讲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排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招聘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门户网站和攸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应聘同一岗位的,按考试综合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由县人社局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有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三)对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监督电话

攸县人社局:0731-24327816(监督)

攸县纪委监委:0731-24222449(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本公告由2020年攸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0年攸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2:2020年攸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相关证明材料样稿.doc

攸县教育局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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