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教师招聘公告(47名)
雨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湘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潭人社发〔2012〕63号)规定,为优化雨湖区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7名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职数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7人,其中小学教师45人,幼儿园教师2人。招聘岗位见《雨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5月22日至1999年5月22日期间出生)。
4.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学历及其他要求详见《雨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具有相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学科教师资格证可以申报小学科学学科)。
6.具有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
7.报考语文教师岗位和幼师岗位者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其他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为二级乙等以上。
8.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合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3.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雨湖区在编教师。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与试教—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17年5月22日9:00-5月27日17:00
2.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每人收取考务费50元。如报名后未缴费确认,则为无效报名。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2017年6月9日9:00-6月11日9:00。
【特别提示】因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缴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及信息的,责任自负。
(二)考试和资格审查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上午9:00—11:00。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的招聘计划数调整至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招聘计划,并在考前发布调整公告。
笔试考一科,满分为100分,采用统一笔试试卷。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基础理论、方法及实践应用分析等。笔试时量:12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两证不齐的考生原则上不得参加考试。考生可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集中进行,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组织现场资格审查。按照招聘计划数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名单,具体比例为:招聘计划数大于等于7的岗位比例为1:2,招聘计划数小于7的岗位比例为1:3。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从报名网站打印的《雨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①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书);③教师资格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教师资格已申报盖章的证明);④普通话等级证书;⑤计算机等级证书;⑥非正式在编人员所在单位或在编在职人员所在单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⑦笔试准考证。
以上相关证书、证件如有虚假,即取消入围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而造成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依次从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相应比例的降低到1:2,未达1:2的予以核减。招聘岗位只招1人且面试对象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见“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
3.面试
面试对象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面试方式:根据所报学科按抽签顺序上微型课(试教),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试教占70%、专业技能测试占30%合成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合成和排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当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则申请评委组复议确定排名。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其余各项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体检。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面试后到公示发布前,因各种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湘潭人事考试网”(www.xtrsks.gov.cn)、“湘潭市雨湖区政府官网”(www.xtyh.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布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在聘用前先进行选岗。同一学段学科有2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学校志愿。选岗后由区有关部门办理人事编制相关手续,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到选岗学校任教,由学校与之签订聘用合同。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1.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2.聘用后的教师享受雨湖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教师同等待遇,服务期限5年以上。
六、其他事项
1.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2.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雨湖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咨询电话:0731—58252993、58256814(工作日)
监督电话:雨湖区人社局58205872
雨湖区监察局58205755
附件下载:
《雨湖区2017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xls
雨湖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