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省邵阳市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4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新邵县关于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新党办发〔2024〕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5名,现就引进人才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5名,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引进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学位及相应资格等要求(见附件1)。

6.人才引进的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23、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认定。

(二)不能报考人员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截止到报名结束时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

9.服务期限未满的特岗教师。

10.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新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shao.gov.cn/)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局政工股

3.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2024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研究生及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本人近期免冠两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在2024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

本次招聘考试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考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取上微型课面试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为我县现行使用的相应学科一年级教材。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申请,经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所有岗位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根据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同一岗位可按照考试成绩高低递补一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形成缺额不予替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新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在我县最低服务期为五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及有关要求

本次引进的均为非急需紧缺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给予0.5万元/年的工作补助。工作补助的发放金额与年度专项考核结果挂钩,考核为“优秀”等次的按100%发放,考核为“合格”等次的按50%发放,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取消当年度工作补助。当年补助在次年发放,发放期限为5年。

五、工作纪律

1.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本次引进,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3.对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5.本次人才引进监督举报投诉及咨询电话:

(1)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0739—3608760(驻组织系统纪检组)

(2)咨询电话:

0739—3120098(县教育局)

0739—3681035(县人社局)

0739—3608771(县委组织部)   

附件:

1.2024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doc

2.2024年新邵县教育系统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doc

3.承诺书.docx

中共新邵县委组织部

新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邵县教育局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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