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教师招聘工作方案(120名)
双清区二○二一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为了促进我区教育持续协调发展,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20名,秉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方法
(一)招聘岗位:
中学教师20名,小学教师85名、幼儿园教师1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招聘方法:
(1)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招考。
(2)每个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经区人社局审定该招考岗位按比例核减。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除需要符合《双清区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附件2)确定的要求外,同时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6月25日—7月5日在双清区人民政府网(www.shuangqing.gov.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6日—7月8日。
2、报名地点:双清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
3、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16日
4、报名事项:
(1)报考者须提供①本人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3个月);④所报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⑤本人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⑥2021年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须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进行报名;⑦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
(2)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单,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规定,国家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的高校,因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本人必须书面承诺在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21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区人社局认定。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双清区在编在岗教师不得报考(见附件5)。
(6)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7)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如有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综合素质测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60%和40%,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可用电子身份证代替),缺少以上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4.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期内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复核。复核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核结果为依据。
5.面试人员确定
每个类别的每个岗位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有多名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面试。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
6.面试前进行入围人员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入围人员提供的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
7.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面试采用上微型课的形式,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面试内容为所报岗位相应课程内容,考生临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面试具体内容。
8.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儿教师岗位的增加才艺展示内容(所需器材、设备自备),其中微型课、才艺展示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五)体检
1.每个类别的每个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相同的,学历高的优先;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进入面试时出现无竞争性岗位则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和地点以《体检通知书》为准。
3、体检项目与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得申请复检。体检费考生自理。
4、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考察
1、体检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
2、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执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对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区人社局审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双清区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公示期间放弃,或被实名举报,经查证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1、所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统一安排,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内自主选择岗位。应聘者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享受国家正式事业单位编制及相关待遇,试用期执行国家相关规定,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一经聘用,所聘人员在我区服务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得申请区内调动。否则按违约予以处理。
(九)本次招聘每个环节都不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树立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营私舞弊者,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凡在报名、招考、录取、聘用等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区有关部门取消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并保留追责权。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辅导班。
(四)在招聘工作开展过程中,接受社会监督,欢迎群众举报不正之风现象。举报一经查实,相关责任人由有关部门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的通知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均在双清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要及时登录查看上述网站,关注各个环节的通知和结果,因考生未及时查看招聘相关信息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双清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因提供错误联系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考生报名、笔试、面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卡(码)、行程卡(码)为“黄码”标识的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前3天提供核酸检测为“阴性”的检测报告单原件。同时请考生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环节时需全程佩戴口罩。具体根据国家、省和市最新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六、本方案由双清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739-5261826(双清区人社局)
0739-5085531(双清区教育局)
附件2:双清区2021年教师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表.xlsx
双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双清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