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0年新宁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南省芙蓉人才行动计划》《促进人才向基层流动实施方案》《邵阳市宝庆人才行动计划》《新宁县崀山人才行动计划(试行)》等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推动我县各项事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集中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制定此人才引进公告。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招聘原则。
二、引进岗位、计划及要求
重点引进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水利、旅游、城乡规划、计算机通信、财政金融等专业领域急需紧缺人才。本次人才引进计划共计85名,具体引进岗位详见《2020年新宁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岗位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本次引进条件:
1.邵阳市范围内(简称“市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驻邵高等院校等单位)或已与市内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解聘辞职未满一年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8.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9.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10.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引进工作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人才引进公告在邵阳党建网(http://www.sysdj.gov.cn)、
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新宁党建网(http://www.xndj.gov.cn)、新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和省内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邮箱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6月9日至6月12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1.邮箱报名:①请应聘者在2020年6月12日下午17:30前登录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0年新宁县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新宁县高学历人才就业意向协议书》(见附件3)(必须填写一个应聘岗位,多填无效)。②提供电子版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③报名邮箱及要求: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者在资格审查时必须作承诺签字。请应聘者将报名资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引进单位负责邮箱报名资格初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眉15273911317,邮箱:346194933@qq.com(负责教育、卫健系统以外的其他单位)
县教育局:张绍成13973974816,邮箱:664932895@qq.com(负责教育系统)
县卫生和健康局:刘世余18163822122,邮箱:358324472@qq.com(负责卫健系统)
2.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正面照片三张(35×45mm,蓝底证件照)。研究生专业方向有要求但毕业证未明确方向的,请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报名者在资格审查时必须作承诺签字。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即取消录用资格。
3.相关要求。①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②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高校毕业生(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但必须在规定的试用期内(一般为1年)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③疫情期间,报考考生须遵从防疫考务要求。
(三)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试教、面谈或考核方式进行,其中教育类采用试教、卫健等其他类采用面谈或考核,需试教的岗位,按程序进行。
试教、面谈和考核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1.根据面试或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者确定体检人员,仍相同的,以其高校必修课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已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届毕业生直接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3.体检、考察工作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相应递补一次。
(五)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确定为拟引进对象的,在邵阳党建网(http://www.sysdj.gov.cn)、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ning.gov.cn)、新宁党建网(http://www.xndj.gov.cn)、新宁人社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拟引进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提交个人档案或不按时到单位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解除聘用。每年考核结果报县委人才办和县人社局备案。
五、待遇
按照《新宁县崀山人才行动计划(试行)》的有关规定实施。引进的高学历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根据中央、省、市要求,本次引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参照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人才引进待遇):
(一)工资待遇。本次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全部列入正式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原则上按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企业引进人员相关待遇由企业自行制定,双方自行协商。
(二)生活补贴。一是对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全职新引进到新宁县直事业单位签约工作5年以上的各类人才,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首次聘期内按年发放人才生活补贴,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每年3万元,副高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每年2万元,市级以上重点学科或特色专科学科带头人或“双一流”学科全日制本科生每年1万元。二是对企业通过人才引进渠道全职新引进工作3年以上的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副高级职称或高级技师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技师或全日制本科生(二本以上)人才,在县内缴纳社保满一年的,除享受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分别发放3万元/年、2万元/年、1万元/年的生活补贴,连续发放不超过3年。企业引进人才符合《新宁县崀山人才行动计划(试行)》有关规定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三)住房保障。对全职新引进到新宁县事业单位签约工作5年以上并首次在新宁购房的人才给予购房补贴,其中:正高级职称人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补贴8万元,副高级职称人才、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才补贴3万元。企业引进人才符合《新宁县崀山人才行动计划(试行)》有关规定的,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六、纪律监督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引进工作公平公正。
(二)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指导,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县纪委县监委全程监督。
(三)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中共新宁县纪委新宁县监委派驻新宁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李铖13317393709
(四)考试咨询电话: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丽云13873936268 、蒋胜17773956818 、杨眉15273911317
中共新宁县委组织部
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