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教师招聘简章(52名)
洪江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普通高中教师5名,初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28名。详见《洪江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学历和教师资格证:
1、普通高中教师:具有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的不限师范类。
2、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学位、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年龄: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1、报考者30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28日后出生。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8日后出生。
(四)普通话: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报考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
(五)身体状况: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非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七)报考者必须是2020年12月28日及以前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且2021年上学期能够正常上岗任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3、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的人员。
4、尚在服务期限内的特岗教师、洪江市在编在岗人员及现役军人。
5、有精神病史、吸毒史人员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九)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止。
(二)报名地点: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公共就业服务大厅(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旁)。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四)注意事项:
1、报考者需持本人正式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报名时,根据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照3张。
3、报考人员按学段和学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设置合格分数线。
4、报考者需现场提交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用于核对学历,未能在学信网查询的需提供所在毕业院校的相关证明及档案。
5、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领取准考证:考生需于2021年1月8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原公共就业服务大厅领取(报名地点)。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月9日上午9:00-11:00,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考试地点见准考证)进行(如因报考人数太多需分批组织考试的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js.gov.cn/hjsrsj/index.shtml)的公告。
2、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占综合成绩50%),其中专业知识占80%、公共基础知识占20%。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形不成竞争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占综合成绩50%)。备课准备时间30分钟,片段教学10分钟。面试顺序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课题由评委当场确定。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均同时进入面试。面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即形不成竞争),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
2、教材范围:普通高中为高一年级教材,初中为初二年级教材(化学为初三年级教材),小学为五年级教材。教材版本为洪江市现行使用的版本,若在规定教材范围内没有教材的,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确定教材范围。
六、岗位确定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岗位拟定人员。若最后一个名额的综合成绩并列,则按片段教学成绩依次排名,若片段教学成绩相同的加试一次(方式另定)。
七、体检、考察
岗位拟确定人员,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方法进行,通过深入到学校、单位及社区考察被考察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再次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如发现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招聘录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在拟聘人员公示前放弃而空缺的岗位,则从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学段同一学科替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按招聘程序在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洪江市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只受理实名举报)。公示合格但本人放弃造成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九、审批录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到洪江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凡公示合格后不能按期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且两年内不得参加本市同类别事业单位考试。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政策的标准执行。录用后三年内不能调离任聘学校,五年内不能调离洪江市。
十、特别提示
(一)本次公开招聘教师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三)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或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疫情防控期间,省内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考试、体检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如有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健康监测),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省外人员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进行健康监测,其中来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含返洪人员)须持有当地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洪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来洪返洪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和体检等环节中考生需全程按疫情防控要求自觉落实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等自我防护措施,服从工作人员指令,并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具体事宜请咨询洪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7733380。
(七)本次公开招聘其他未尽事宜,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相关政策由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7732781(人社局)
0745—7736273(教育局)
附件:1、洪江市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计划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