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2021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南华大学2021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南华大学创建于1958年,由原中南工学院、衡阳医学院与核工业第六研究所合并组建而成,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建设高校、教育部批准的卓越工程师、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一批招生院校。学校坐落在湖南省衡阳市,现有红湘和雨母两个校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学校发展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南华大学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南华大学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南华大学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3个;招聘计划120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http://rsc.usc.edu.cn/rczp/rczp2.ht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9月30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系统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报名系统,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所有报名资料原件的电子版或扫描件报名,或将资料直接发送到uscrsc@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及报名材料须重命名为“学位学历/职称层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下载)扫描上传。
(2)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有效身份证、各类过级证书、就业推荐表等。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执)业资格证书。
(4)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
(5)获奖材料: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等。
(6)近五年代表性论著、主持科研项目证明材料、专利证书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业绩材料。论文含期刊封面、版权页和论文内容,注明期刊级别详细信息并提供检索证明或收录查询报告;项目含立项文件或结题证书。
(7)工作经历必须提供工作相关经历证明(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1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网址:http://rsc.usc.edu.cn/rczp/rczp2.htm)公布,并以发送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要求均为博士研究生,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采取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教学能力考核和学术评议各占综合成绩的50%。教学能力考核采取授课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态度、教学能力及方法等基本素质进行考核,总分100分。学术评议主要对应聘人员的科研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华大学人力资源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4—8281285(校人力资源处)
举报电话:0734—8281591(校监察处)
附件_南华大学2021年专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南华大学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