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衡阳市政府办公室系统幼儿园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
衡阳市政府机关一幼儿园、机关二幼儿园系市政府办归口管理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市政府办系统幼儿园工作需要,现决定在编制限额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此次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8名,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衡阳市政府办系统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条件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高校毕业生指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以2021年5月1日前取得为有效;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2021届高校毕业生凭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1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但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报考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全日制高校毕业生(2021届高校毕业生除外);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考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有吸毒史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等)。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7日。
(二)网上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8:00至2021年5月30日18: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21年5月28日8:00至2021年5月30日18:00期间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对岗报名,且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本次招聘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本次考试实行网上资格初审,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市政府办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734-8861149。
3.网上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并于5月30日18:00前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5。如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其他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原则上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费成功后,非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2.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可到市政府办组织人事科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办理减免报名费的时间为:2021年6月3日至6月4日9:00—18:00,逾期不再办理。
3.报考者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6月3日8:00至6月5日9:30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内容:教育理论知识(含幼儿教育学、幼儿教育心理学、《3-6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教学指导纲要》)。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5日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电子身份证除外)。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市政府办组织人事科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集中反馈给考生。查分范围仅限于有无漏评、漏登,统分、登分是否准确等。
(五)资格审查
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须根据报考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①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编在岗报考人员须出具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需经单位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1:3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如实际参加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的,经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为准。
(六)面试
采取“试教+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其中试教60分,才艺展示40分,满分100分。
①试教时长10分钟,内容为幼儿园相关教材,试教前备课30分钟;
②才艺展示时长5分钟,幼儿教师才艺展示内容为唱歌、跳舞、弹奏、绘画、讲故事任意一项或多项,体育教师才艺展示内容为体育类项目。
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报考者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七)考试综合成绩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综合成绩将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八)体检
1.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将在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毒品毛发检测,体检地点待定,体检费用自理。
2.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凡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即为考察对象。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十)公示
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组织对考察合格人员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合格后,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出现岗位招聘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批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初次就业的人员(没有社保缴纳证明的)试用期为1年,其他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常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考生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需解除的,必须由考生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合同,若该合同仍然存续,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聘用单位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此次招聘工作全程在市人社局、市纪委监委监督指导下进行,为了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本办成立衡阳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六、监督举报电话
衡阳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0734-8868579
衡阳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0734-8861130
衡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34-2896686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纪委 0734-8861118
本公告由衡阳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衡阳市政府办系统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条件表.doc
衡阳市政府办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