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教师招聘公告(85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8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85名。招聘具体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公告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招聘对象
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1届、2022届、2023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则不限师范类。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所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1)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6)、《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7)、《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8)。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区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1届、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2023届公费定向师范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微信平台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微信平台预报名。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微信报名平台,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正式报名。微信平台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至3月27日17:30止。
(2)现场正式报名。预报名后,在郴州市北湖区教育局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报考人员先下载《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准确录入个人信息、打印并贴上照片后现场提交。现场报名前,如果没有进行微信平台预报名的需补填网上报名信息。
①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27日(8:30-12:00, 14:00-17:30)。
②现场报名地点:北湖区教育局后栋会议室一楼(北街张家巷龙骨井58号)。
③领取准考证:
时间:2023年3月31日(8:30-12:00, 14:00-17:30)。
地点:北湖区教育局后栋会议室一楼。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正式报名。现场正式报名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现场正式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现场正式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5-2121072,以下同)。
(4)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证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
(5)面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中职中历史、政治,高中物理、地理,初中物理、历史、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等9个急需紧缺学科及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经报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人社局同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
(6)取消及核减的招聘岗位,将于2023年3月28日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内容(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的资料按以下顺序进行装订:
①报考人员打印填好的《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下列三种原证之一: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③学历毕业证和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
④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院校《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填写完整并加盖院校公章)、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通过学历查询网站“http://www.chsi.com.cn”打印)、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附件4);
⑤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⑥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查询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站“https://www.jszg.edu.cn”打印);
⑦成绩单及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2张(背面标注报考岗位及姓名);
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需手写签名。
非2023届普通高校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时提交,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2023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报考人员的学历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进行补审。证书补审的具体时间及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确定。未按时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教师资格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未按时交验审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体系。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公告发布。2023年3月29日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3.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采取试教(上微型课)的形式,备课时长为30分钟,面试时长为10分钟。
5.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间评分。对于面试中考生拒绝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7.成绩及排名。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每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即为考生面试成绩。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面试成绩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成绩(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排名。当评委组评分总分仍相同的,按评委组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布。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相关事项适时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北湖区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选岗
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合格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由考生按规定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适时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由区教育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指定官方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正式聘用的人员,在郴州市北湖区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区教育局人事股。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体检和选岗时,必须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和选岗。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须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和《2023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五)面试后,因体检、考察、选岗等环节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同一岗位的每个空缺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递补一次,拟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28312。
七、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
北湖区委人才办:0735-2220288;
北湖区教育局人事股:0735-2121072;
北湖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2167130。
八、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九、本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考生网上报名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