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教师招聘公告(30名)

发布时间:2022-05-0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 号)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郴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苏仙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请郴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3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30名,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sx.gov.cn)、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人员相应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证书需在报名截止前取得;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报考专业及专业类参考《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5)、《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附件6)。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引进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3)报考人员须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话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语文岗位的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5)报考年龄界定方法: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需在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需在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岗位要求中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5月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

8.苏仙区在编工作人员,苏仙区“三支一扶”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考试费用。

考生扫描本公告末尾的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资格佐证材料,包括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学位认证报告》(2022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2022届毕业生提供)、职称资格等与报考条件相关的证件资料的扫描件。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5月1日9:00至5月20日17:00。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3.报名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全程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在报名的同时将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文档并上传。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或无人报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2022年5月23日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所有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

1.初审。2022年5月21日-22日,苏仙区教育局组织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凡资格审查资料不齐全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2022年5月23日公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初审合格人员进入复审环节。

2.复审。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需携带复审资料在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郴州市苏仙区教育局0318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资料清单:

(1)报考人打印填写好的《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1份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下同);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2届毕业生提供);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4)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认证报告(2022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结果);

(7)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2022届毕业生提供);

(8)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须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原件;

(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复审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放弃资格审查的,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接受委托资格审查。

(4)资格审查复审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组织。面试由苏仙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苏仙区委组织部、苏仙区人社局指导与监督,苏仙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2.面试对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试教(无学生参与)的方式进行,其中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教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时间2022年5月29日,地点及相关规定详见准考证。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面试内容为苏仙区学校现行使用教材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或不具备岗位基本素养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小组人数,即为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四)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苏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2.体检对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注意事项。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选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地点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通知。选岗的同时签订《服务协议书》,签约后违约考生须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报考人员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能力相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经报公开招聘(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拟聘用人员,由苏仙区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含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苏仙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限内不予批准报考其他单位。

四、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郴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从市外引进的博士,3年内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从市外引进、符合郴州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五、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报考人员要按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选岗等环节,不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表内)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报名表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选岗、考察或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均不予递补。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业务咨询

人才政策由苏仙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由苏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苏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1.人才政策咨询:苏仙区委人才办:0735-2266218

2.招聘程序咨询:苏仙区人社局:0735—2890097

3.招聘岗位条件咨询:苏仙区教育局:0735—2473513

七、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郴州市苏仙区委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由防控组统筹做好公开招聘(引进)疫情防控工作。

1.报考人员须主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个人防护工作,科学安排工作生活和出行,确保个人符合苏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须确保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面试前48小时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考生无法如期参加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2022年郴州市苏仙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教师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4),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证明义务和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准备好现场需要出示的防疫材料,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检监察部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289098 。

报名二维码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