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郴州市资兴市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1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0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市紧缺学科师资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7〕17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2020〕27号)等文件精神,经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0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届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11名,特殊教育教师2名,职高烹饪专业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资兴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ixing.gov.cn)

各环节招聘信息指定在资兴市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计算:报考年龄在25周岁以下的,为199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专业设置以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6年增补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专业目录(2014年)》作为基本依据。所学专业或专业类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认定。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均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因疫情影响,对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但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其中职校教师岗位,在聘用后两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采用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采用网络投递报名的,在面试前,由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

1.报考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投递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

(1)采用现场报名的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现场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填写《2020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及承诺书;⑵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⑶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4)2018年、2019年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提供无社保缴费记录。

(2)采取网络投递报名的请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照片要求: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不按要求上传照片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845808551@qq.com,文档名为岗位名称+姓名,并电话告知资兴市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35-3321609)进行确认。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至5月25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4:00,下午14:30--18:00,采用网络投递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为5月25日18:00。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2019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报考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前,报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资兴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735-3321609)。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面试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开考比例为1:2。对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毕业证、学位证必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交验,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资格审核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7)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后,等候电话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试教或实践操作的形式进行(上微型课,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为招聘学段学科现行教材(职中岗位为实践操作)。

4.面试时间和地点。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5.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经资兴市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指挥部同意后,体检工作由资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资兴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资兴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资兴市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并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七)待遇

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工资福利政策执行。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上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均不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交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现场不能出具上述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等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依次进行递补替补,但递补不超过2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资兴市教育局:0735-3321609;

资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5-3326358。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资兴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

资兴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0735-3327203;

资兴市纪委监察委驻组织系统纪检组:0735-3280728。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资兴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咨询由资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资兴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20年资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2020年资兴市公开招聘

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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