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2021年度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21年度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防疫须知
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及签订协议等各个环节,均需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间距,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
二、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如达不到比例,则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专业测试。具体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5月10日下午14:30--17:00
地点:砀山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四、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学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网上报名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一致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1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1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网上报名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一致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3)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存放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国有企业人员、尚在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可凭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学段、学科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或提供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书面承诺,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五、注意事项
(1)因资格复审人数较多,请各位考生按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参加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4)递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5)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各环节时间要求严格,后续各环节的相关公告均在砀山政府网(http://www.dangshan.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岗前培训、签定聘用合同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57—8021227、8778020、8095278。
附:1、2021年度安徽省宿州市砀山县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砀山县教育局砀山县人社局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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