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经贸学校专业课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1年当涂经贸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为解决当涂经贸学校专业课教师紧缺问题,由上级编制、人社部门批准,并经县政府同意,当涂经贸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专业课教师2名,详见附件《2021年当涂经贸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专业及代码”主要依据教育部2012年公布的普通高校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已明确为具体专业的,相近、相似专业不得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自带括号的除外),报考人员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报考人员不得以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进行报考。)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中“35周岁以下”为“1985年6月21日(含)以后出生”。

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⑴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⑵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⑶现役军人;⑷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⑸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以上不得报考情形中,涉及期限(年限)等要求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实行统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绿码方可现场报名。黄码和红码者,须提前联系当涂县教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555—6748031。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地点:当涂县教育局人事股(当涂县姑孰镇太白东路县教育局1楼109室)。

4.报名与资格审查办法:

⑴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报名时填写),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不小于3∶1;不足3∶1,相应取消招聘岗位数。

⑵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除提供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③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除提供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并于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当涂县教育局人事股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④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由当涂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指导监督。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条件,随时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5.收费标准: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每人每科缴纳45元笔试费;进入面试人员,每人缴纳80元面试费。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2021年6月21—24日报名期间,至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三)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由当涂县教育局会同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材为主。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2.加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由县教育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中增加2分。

3.面试:

⑴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面试。若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⑵面试形式、内容:采用无生上课形式,上课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材为主,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⑶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面试的考生,不予参加面试。

3.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考生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学习成绩)等,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一步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3.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4.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正式聘用前,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当涂县人民政府网(www.dangtu.gov.cn)上公示7天。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招聘单位的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5年内不得流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公开招聘有关政策及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到当涂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5—6748031(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5—6748028(县教育局监审股)

0555—6740077(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注:上述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当涂经贸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当涂县教育局当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当涂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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