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皖西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1年度皖西学院公开招聘博士公告

为做好2021年度皖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我校2021年度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皖西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一览表》。

三、相关待遇

(一)人才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类别

安家费

(万元)

科研启动费(万元)

其它

理工

学科领军人才、

人才团队

待遇面议

A类博士

140

5

10

博士津贴每年1.2万元;五年内绩效工资按副教授(七级)标准执行;每年1.2万元租房补贴(3年)。

B类博士

105

5

10

C类博士

90

5

10

D类博士

75

5

10

注:各类博士安家费正式报到后一次性发放。

(二)人才类别及业绩要求

1.A类博士。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发表一类期刊论文5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4篇以上)。②主持二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③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④主持一类成果推广1项或获得一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其他经校职称评聘与师资建设委员会研究认定的相当于上述业绩条件者。

2.B类博士。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发表一类期刊论文 3 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发表二类以上期刊论文 2篇以上)。②主持三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不含教育厅重点研究项目)。③获二类科研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第1名)。④主持二类成果推广1项或获得二类知识产权1项以上。

其他经校职称评聘与师资建设委员会研究认定的相当于上述业绩条件者。

3.C类博士。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以第一作者或外文期刊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发表一类期刊论文1篇以上;人文社科类发表二类期刊论文1篇以上)。②主持四类以上科研项目1项。③获二类科研奖励,或三类科研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

其他经校职称评聘与师资建设委员会研究认定的相当于上述业绩条件者。

4.D类博士。不满足A、B、C类条件的博士。

(三)相关说明

1.各类博士若具有教授和副教授职称的,安家费分别提高10万和5万元。

2.B、C类博士可认本人为第二作者且博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的论文1篇。

3.以上成果为近五年的业绩成果,类别参见附件2。其中,一类论文不含EI会议论文(校学术委员会认定的在国内外顶级学术会议进行报告的论文除外),二类论文不含书评,知识产权不含发明专利。外文期刊有多个通讯作者的,只认可排名最后的通讯作者;有多个共同第一作者的,只认可排名第一的共同第一作者。

4.A类以下博士正式入职后3年内的业绩成果(须以皖西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若达到更高引进人才类别的,可按达到的相应类别博士安家费标准予以补齐,同时服务期须增加3年。

5.夫妻双方均为博士的,安家费不重复计发,按夫妻双方中最高标准的一人享受,另一人按照可享受标准的一半给予现金补助。人才配偶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可按相应标准享受科研启动经费及人才津贴。

6.博士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只具有硕士学位的,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其他人员按学校劳务派遣方式安排工作。若高层次人才离校,人才配偶须随其同时离校。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校急需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博士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他要求以“招聘计划”中各岗位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皖西学院博士应聘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同时发送到用人单位邮箱(见“招聘计划”)和人事处招聘邮箱(zhaopin@wxc.edu.cn),原件待确定考核时由本人携带至学校进行查验核实。

方式二: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请登录皖西学院人才招聘网(网址:rszp.wxc.edu.cn),在“博士招聘岗位”栏目里选择申请岗位,点击“在线投递简历”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请。其他应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待确定考核时由本人携带至学校进行查验核实。

六、资格初审

学校有关部门和各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条件及岗位有关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其中,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由科研处审核鉴定)。

七、考核与审批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须进行试教考核和学术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学术水平、学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由各二级学院(部)学术分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专家应由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不具备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须报人事处审批)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

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试教考核和学术考核占比均为50%,且试教考核和学术考核平均成绩均达到或超过60分者视为考核合格,考核合格人员由所在单位党政联席会议(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具体引进意见,并报学校审批。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7天。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2次。

十、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一、有关事宜

(一)学校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招聘过程将严格执行人事招聘的保密、回避等工作制度,实行招聘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和查实投诉或举报信息,对违纪人员和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二)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工作,否则学校本年度内将不予聘用。

(四)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皖西学院人事处所有。

(五)联系地址及联系方式:

人才招聘电话:0564-3306893   招聘邮箱:zhaopin@wxc.edu.cn

纪委监督电话:0564-3306173   纪委信箱:jwi@wxc.edu.cn

学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云露桥西月亮岛

学校网址:http://www.wxc.edu.cn

 

附件:皖西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一览表.xls

皖西学院

2021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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