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满足补充工作人员需要,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是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所属财政补助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为天津市公办示范幼儿园。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教师7名、会计1名,详见附件:《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
幼儿教师: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本方案中所指的应届毕业生为2021年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含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会计:符合岗位条件的,具有2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幼教工作;
4.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天津市户籍;
6.应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7.幼儿教师专业应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教育学、心理学。会计专业为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相关专业;
8.幼儿教师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本科生25周岁以下(199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8月10日以后出生)。会计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0日以后出生);
9.幼儿教师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10.会计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有会计工作经验2年以上,熟悉总账、会计报表的处理,会计法规和税法,熟练使用财务软件;
11.具有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证书(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
12.国(境)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需持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13.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5.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或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考生从2021年8月2日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tj.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费用45元/科·人)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至2021年8月15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21年8月11日9:00至2021年8月17日17:00结束。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如报名被取消的岗位且已经缴费的应聘人人员可在岗位取消后通过北方人才官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改报时间:2021年8月18日9:00至16:00结束。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8月26日9:00至2021年8月28日9:00。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幼儿教师《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学前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会计《财会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会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笔试时间:2021年8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缺考者按零分计算。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4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果人选不足1:4,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报考人员于笔试一周后登录报名网址或到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4)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和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幼儿教师携带教师资格证、会计携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请登录北方人才网站: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tj.gov.cn查询。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1年9月中旬(时间地点根据工作进度通过北方人才网站通知),面试在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督下,由幼儿园组织实施。
幼儿教师面试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模拟试讲、技能展示占50%,结构化面谈占50%。
模拟试讲技能展示:考生组织幼儿进行教学活动模拟试讲。教育活动的班级、内容、时间由考生本人提前抽签确定。技能展示内容由考生本人提前抽签确定。
面谈: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以上两项相加后得出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会计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
在笔试、面试过程中,考生缺考任一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3.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参加面试的考生可登录北方人才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查询总成绩。
(四)体检
幼儿园对通过笔试、面试人员组织体检,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幼儿园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幼儿园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北方人才网站、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天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正式聘用前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后,由单位履行备案手续。
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2021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2021年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具体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文件执行。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如遇舆情、防控等不可抗力需对招聘各项工作进行调整的,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并通过固定座机电话通知应聘人员。请广大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四)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22-83605779
监督电话:022-83609716
附件:《天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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