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天津市蓟州区面向甘肃省天祝县对口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4年天津市蓟州区面向甘肃省天祝县对口招聘教师公告

2024年天津市蓟州区面向甘肃省天祝县对口招聘教师3名,纳入事业编制。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政策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具有天祝县户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天祝生源地考生在资格复审前提供天祝户籍的可以参加本次招考),并符合《计划表》中相关条件。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及其他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阶段。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应聘资格。

(六)最低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少于6年;

(七)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条件报名。

(八)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聘用后即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形成回避情形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现役军人;

10.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岗位查询。应聘人员登录天祝政府网站(www.gstianzhu.gov.cn)查询本公告及附件《2024年天津市蓟州区面向甘肃省天祝县对口招聘教师计划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2.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09∶00至7月24日(星期三)18∶00通过电脑端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tz2024)进行网上报名,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及登录密码是应聘人员报名、准考证打印、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需妥善保存),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上传符合规定要求的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应聘人员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公告及附件,认真核实个人填报事项,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更、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1)报名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应聘人员如有不明事宜,可与县招聘办联系。

(2)初审结果查询。应聘人员于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9∶00至7月25日(星期四)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应聘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如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3)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短信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收费标准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规定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为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9∶00至7月26日(星期五)18∶00。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错填、中途更换联系方式、手机欠费、不在服务区、信息拦截、信息删除等原因导致网上缴费失败以及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9时至18时。

(二)《准考证》打印

应聘人员于2024年8月1日(星期四)9∶00至8月3日(星期六)8∶3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如遇到问题,请拨打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咨询电话4008389296。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试卷类型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小学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考试科目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满分均为150分。

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录甘肃天祝政府网站(www.gstianzhu.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县招聘办在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参加笔试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按照该岗位实际人数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按岗位条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对应聘人员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材料或提供报名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资格。因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面试方式为说课,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县招聘办在甘肃天祝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六)总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小数点保留位数的下一位进行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换算为100分制×60%+面试成绩×40%。

总成绩确定后,根据招聘计划依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仍并列的,优先确定学历层次较高的,若学历层次相同,按照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再并列的,重新进行面试。初选人员确定后,在甘肃天祝政府网站(www.gstianzhu.gov.cn)公布总成绩和初选人员名单。

(七)体检、考察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阶段。(考生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由天津市蓟州区面向甘肃省天祝县对口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的要求,对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开展准入查询工作,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得进入招聘下一阶段。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甘肃天祝政府网站(www.gstianzhu.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后备案,并由天津市蓟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依实际情况可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等情况,导致岗位空缺的,依实际情况可以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仍并列的,优先确定学历层次较高的递补人员,若学历层次相同,按照笔试《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再并列的,重新进行面试。

四、纪律监督

(一)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考场规则及有关纪律规定,严格依法合规应聘。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过程中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其取消本次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终止考试责令离场、记入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记录)等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迫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补充公告将通过甘肃天祝政府网站(www.gstianzhu.gov.cn)向社会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三)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不论招聘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等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天祝县人社局0935—3121231

五、本方案由县招聘办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天津市蓟州区面向甘肃省天祝县对口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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