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7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详见附件1《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6日及以后出生;
2.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3.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必须一致;
4.具备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签署本人关于按时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4月28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约为300-500像素,大小为100kb以下),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5月11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11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12日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8: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5月14日18:00前完成对改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审查未通过或放弃改报的后期予以退还笔试费用。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一科(具体考试类别详见《岗位计划表》)。各专业均以该专业本科层次的主干课程为考试内容,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5月23日至5月24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笔试成绩预计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对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该岗位的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应包含本人基本信息、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能否按期毕业等内容)、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将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资格复审工作全部结束后,将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资格复审不再进行递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内容。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能力,通过说课(60分)、现场问答(40分)等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参考书目见《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面试参考书目》(附件2)。
为确保聘用人员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学历由高到低、工作年限由长到短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进行递补,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九)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未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在聘用后2年内仍不能取得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和定远化工学校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政策咨询电话:0550-4036038(定远化工学校)
监督举报电话:0550-4998896(定远县教体局)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4年定远化工学校公开招聘专业课教师面试参考书目》.docx
定远县教育体育局
定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定远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