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2名)
2022年度琅琊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琅琊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2年度琅琊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2022年度琅琊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岗位职责的职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可凭《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凭“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合格证报名;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其中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2年6月13日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lyq.gov.cn/)发布。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考生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琅琊区”(http://lyq.pzhl.net)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8:00至6月28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要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先需要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再实名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琅琊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履历从高中填起,填写至今(2022年6月)不得中断。凡有发现弄虚作假、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招聘单位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6月29日18: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29日18:00前改报。
(四)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通过网上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时间为6月30日18:00前。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7月3日至4日期间,通过“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琅琊区”(http://lyq.pzhl.net)减免费用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报名确认)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由琅琊区教育体育局于7月1日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岗位被取消且已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在7月2日12:00至17: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笔试安排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学科专业知识》和《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试卷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为本科层次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为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7月13日上午8:30-10:00《学科专业知识》,10:00-11:3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滁州市琅琊区(详见准考证)。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并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具体防控要求见附件3。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同时,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0日8:00至7月12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22年7月12日09:00-11:30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招聘公告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到琅琊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滁州市琅琊区来安路102号501室,联系电话:0550-2182905)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2分。
(六)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参加专业测试人员,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现场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以及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及资格审查表(从报名网站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可凭《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凭“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合格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七)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琅琊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防疫要求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具体办法在专业测试通知中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
3.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与考察
琅琊区教育体育局对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琅琊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与聘用
按照规定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在琅琊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分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岗位。不按时参加择岗者,视作自动放弃。择岗时间和地点在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琅琊区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送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拟聘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受聘人员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琅琊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022年度琅琊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关于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琅琊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客观公正,接受区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招聘咨询电话:0550-2182905琅琊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政策咨询电话:0550-3117900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0-2182790琅琊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共琅琊区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琅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琅琊区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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