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28名)

发布时间:2022-06-14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2年度凤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2年度凤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凤阳县人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招聘工作,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县教体局设立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2022年度凤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28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13日起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可凭《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凭“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合格证报名;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1年6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http://fengyang.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2日9:00至6月28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2年度凤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6月29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2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6月30日18:00前登录“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45元/科)(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2022年7月3日至7月4日期间,通过“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退费申请入口填写资料、上传所需证明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审核通过后办理笔试减免费用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的紧缺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2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六、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卷面分值为100分)。

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专业课》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专业课》试卷和答题卡;《学前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发放的所有考试资料

2.笔试内容。《专业课》为本科层次幼儿学科专业知识,《学前教育综合知识》为本科层次学前教育学和学前心理学。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3日(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上午08:30—10:00《专业课》

    10:00—11:30《学前教育综合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报考人员可于7月10日至7月12日从“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凤阳县”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7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4.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上述人员于2022年7月12日上午08:00-11:30携带相关证书到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人师股申报加分事宜,联系电话:0550-6730886,逾期不再受理。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为《专业课》成绩(占60%)与《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其中: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或有一科无成绩人员不得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七、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工作由凤阳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由县教体局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提前公告。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4.已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的人员,可凭《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人员,可凭“受到疫情影响”标注为“是”的笔试成绩单或面试合格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八、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工作的组织。专业测试工作由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将专业测试方案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内容包括: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明确招聘岗位及数量,专业测试的程序与规则,测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专业测试的形式和程序。专业测试具体办法和内容在专业测试方案中公布。参加专业测试的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新进人员专业素质,专业测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低于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九、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和专业测试成绩(占40%)的合成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县教体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合成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高低排序;以上成绩仍相同的,依次以《专业课》、《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十、体检考察

凤阳县教体局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十二、选岗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人员,在县纪委监委监督下,分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岗。不按时参加选岗者,视作自动放弃。选岗时间和地点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十三、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体育局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拟聘人员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在订立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十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凤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有关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查阅。

咨询电话:0550-6730886,6730852(凤阳县教体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0-6721261(凤阳县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22年度凤阳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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