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教师招聘公告(40名)

发布时间:2023-12-19作者:教师招聘信息网

2024年利辛县面向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促进利辛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利辛县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安徽师范大学等省内师范大学公开招聘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专业测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24年利辛县计划校园招聘40名教师,具体岗位计划详见附件1《2024年利辛县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利辛县政府网(http://www.lixin.gov.cn/)和相关高校就业网发布。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安徽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淮北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等省内师范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1993年12月1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和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网上报名、投递材料与审核

应聘人员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4日17:00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邮箱lxxjyrs@163.com,逾期不予补报。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报名和面试。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提供以下相关报名材料:

(1)《2024年利辛县校园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院校出具的学籍证明;

(5)毕业生求职推荐表;

(6)在校获奖情况(证书);

(7)教师资格证或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等;

(8)其它相关等级证书。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须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进行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及《2024年利辛县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电子版,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

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由招聘单位将面试须知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应聘人员的邮箱,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并做好相关招聘考试准备。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凡弄虚作假、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组织面试

面试前,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设最低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在纪检部门监督下汇总面试分数,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报考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出现相同,另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7号楼(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利辛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新聘教师须和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为5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未能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及教师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录用人员解决利辛县事业单位编制。通过校园招聘入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5年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由相关部门审核后每年集中发放上学年应享受的生活补贴。

五、其他

1.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和培训活动。

六、纪律与监督

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敬请广大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及时关注利辛县政府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利辛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8812151(县人社局)0558-8800222(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58-8810280(县委教育工委纪工委)

附件1:2024年利辛县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24年利辛县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利辛县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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