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毫州市蒙城县2020年“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蒙城县2020年“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壮大优秀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关于印发<蒙城县“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蒙人才〔2019〕5号),经研究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
二、岗位计划
蒙城县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32名,其中蒙城一中12名、蒙城二中5名、蒙城六中5名、蒙城八中5名、蒙城建筑工业学校5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蒙城县2020年“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与履行相应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
4.具有适应相应教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8月1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即1979年8月11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专业条件;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已经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上述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但应当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引进人才在蒙城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9.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已在蒙城县被聘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蒙城县教育局政务公开网(http://www.mengcheng.gov.cn/Special/template/156.html)、蒙城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等发布引才公告。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蒙城人事考试网(www.mcrsks.org.cn或exam.mcrsks.org.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并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按要求正确填写《蒙城县“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报名时间为8月11日8:00至8月17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3.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事宜将通过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在海外取得研究生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面试
面试由各用人学校组织实施,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100分,考生需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将在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公布。
5.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考察工作由引进学校组织实施。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6.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程序,用人单位应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了解其是否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并出具考察报告。考察对象属正式在职人员的须在考察环节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7.公示引进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在蒙城教育局政务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影响引进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拟引进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不能按期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予引进。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工作全过程,若违纪违规,将取消引进资格并追究违纪责任。
五、引进人才的待遇
解决编制:引进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现行政策执行。
生活补贴:从工作次月开始享受连续5年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由教育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每年年初集中发放上年应享受的生活补贴。若在5年聘用期内离职,生活补贴从当年停发。
配偶就业:随迁配偶安置根据原就业情况及个人身份、任职能力等,依据“对等、空编、自愿”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由用人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向县政府提出意见,经县政府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子女入学:随迁子女来蒙城县入学,由教育主管部门协助,按照就近原则自主择校。
六、有关事宜
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蒙城县“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7623016
附件:
1.蒙城县2020年“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蒙城县“1223”名优教育人才引进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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