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蚌埠市五河致远实验学校遴选县域内在编教师支教方案
根据《蚌埠市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 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和县政府与五河致远实验学校签订的投资协议,经五河县教体局审核并上报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批准,五河致远实验学校2021年在县域范围内遴选在编支教教师60名。其中:小学教师18名,初中教师18名,高中教师2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遴选原则及办法
1.遴选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平等竞争、择优遴选”的原则。
2.遴选办法:教师自愿报名,由五河致远实验学校通过笔试、面试、学校综合审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遴选。
学 段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物理 | 化学 | 合计 |
小学 | 8 | 7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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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初中 | 4 | 4 | 4 | 2 | 2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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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高中 | 3 | 4 | 3 | 2 | 2 | 2 | 3 | 3 | 2 | 24 |
合计 | 15 | 15 | 10 | 4 | 4 | 3 | 4 | 3 | 2 | 60 |
二、遴选岗位
三、遴选范围及指标分配
1.全县各中小学在编教师。
2.局属中小学及中心小学每单位遴选指标不超过4人,单位同一学科指标不超过1人,其中高中岗位遴选五河一中不超过4人,高级中学不超过6人,新集中学不超过9人。
3.考试人数与遴选岗位原则上按照2:1确定,考试总人数不超过120人。
四、遴选条件
1.小学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初高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3.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在教学一线。
4.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5.受处分期间、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违规且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未作出结论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五、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县教体局牵头,会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及驻县教体局纪检组派人监督指导),报名者按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学校报名点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现场填写《五河致远实验学校遴选在编教师支教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5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五河二中大门西侧学生资助中心(五河县城关镇大桥路27号)
3.联系咨询电话
(1)五河致远实验学校:19956856188(林老师);
15501461399(海老师)
(2)县教体局人事股:0552-2350059
4.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报名表(现场填写);
(2)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与报名表同底版近期一寸彩照两张(背面标明姓名、申报学段和学科)。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6月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2021年6月4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笔试内容:小学教师、初中教师考查近三年蚌埠中考相应学科试题类型。高中教师考查近三年安徽省高考相应学科试题类型。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分学段、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6月19日上午8:30
3.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4.面试内容:相应学段教材选题演课,具体课题面试前通知。
5.面试程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抽签决定上课次序,课题从我县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备课时间30分钟,上课时长严格控制在15分钟之内。教具自备。
(四)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六、确定遴选人员
1.学校根据参试教师成绩,结合各单位遴选指标分配及五河致远实验学校综合考核,确定拟遴选支教人员名单。
2.体检:拟支教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3.学校将体检合格的拟遴选支教人员名单上报县教体局审批,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教体局下发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1.支教人员服务期为六年。期满后回原单位上班。自愿继续支教的,经县教体局批准同意后,可保留身份及编制3年,其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由五河致远实验学校承担,3年期满后,如愿意回原公办学校,由县教体局安排,如愿意留在五河致远学校的,其身份及编制不再保留。
2.遴选支教教师编制保留在原单位,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享有与其他在编公办教师同等权利,教师职称晋级按照人社部门及编办相关要求办理。
3.待遇:
(1)教师支教期间的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10%部分等)、绩效工资(含基础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等)、教龄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仍由县财政供给,保持发放渠道不变。
(2)支教期间教师的目标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励)、文明创建奖、双拥奖和综治奖等地方性奖励县财政不再发放,由五河致远实验学校根据考核办法自主发放。
(3)五河致远实验学校根据遴选支教教师的工作量、业绩等情况,发放校内津贴。
4.本方案中所提到的“支教”,指的是支援民办教育,不属于城镇教师到薄弱或乡村学校支教。
五河致远实验学校
202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