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湖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太湖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教师招聘公告
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太湖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办〔2019〕92号)等规定,现就太湖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计划
太湖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6名,其中含会计事务专业教师2名,机械制造技术专业教师1名,计算机应用专业教师1名,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师1名,农学专业教师1名。具体招聘资格条件详见《太湖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且报考人员须具有符合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太湖县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太湖职业技术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提出人才引进计划,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学校对外发布招聘公告;在县编办、县人社局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和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具体组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拟引进人选;报经县委编办会议审议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县编办办理引进相关手续,县教育局和学校协调配合。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太湖县人民政府、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及省内部分高校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27日17:00结束(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在上述时间内报名为有效报名。
2.报名方式及要求
统一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如实完整填写《太湖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表中提交以下高清图片佐证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属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该生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已修完全部课程,毕业证书待发”书面证明材料);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属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香港、澳门地区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考生将报名表转存为PDF格式,命名为“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并以“姓名+岗位名称+手机号”为邮件主题,在规定时
间内发送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thzj1103@163.com。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面试等有关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考生报名材料初审,初审结果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对网络提交报名资料不齐全的,退回报名资料进行补充,资料补充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7:00前,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或提供材料仍不符合报名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此次招聘工作不设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须于面试前携带相关材料到太湖职业技术学校(地址:太湖县晋熙镇晋湖路340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复审通过的考生当有资格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资格现场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亲笔填写的《太湖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纸质版(A4纸)1份(此表在报名之前自行打印填写);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属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提供高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该生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及已修完全部课程,毕业证书待发”书面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属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近期两寸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3张。资格复审通过后,签订承诺书(附件3),当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招聘的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选聘教师的综合教学素养。
2.授课时间及分值(暂定):时间20分钟,分值100分。
3.授课教材范围:授课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学科中等职业教育现行教材,面试时由学校教务处提供授课教材,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教材和任何辅助资料。面试时间、程序及其他要求按照《太湖职业技术学校2023年招聘教师(高层次人才)面试工作方案》执行。
(五)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
1比例等额确定为入围考察对象。(若入围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又超出招聘计划数,则加试予以确定,加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2.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主管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将有关材料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编制内聘用报批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的报考人员中依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服务期限
自办理正式入编手续起,公开招聘引进的人员在我校服务满
5年后方可流动。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太湖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56—4161369
联系人:刘校长18155686588
周主任18956951103
太湖职业技术学校
2023年3月2日